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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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正式成立了委員會並一致通過及授權委員會的職責範圍。這些委員會是:
 
報酬委員會
報酬委員會負責制訂執行董事的服務條款及條件,包括薪酬及根據購股權計劃以及本公司未來採納的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及安排(包括上市後購股權計劃)向執行董事授出購股權。廖國邦為薪酬委員會的主席,其餘成員包括 Tan Sri Dato’ Nik Hashim 及 Pieter Lambert Diaz Wattimena。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監察內部監控的質素,及確保本公司的財務表現得到恰當的量度及報告,並負責審閱本公司核數師有關本公司會計及內部監控的報告。李茂銘為審計委員會的主席,其餘成員包括 Tan Sri Dato’ Nik Hashim 及 Pieter Lambert Diaz Wattimena。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負責提名人選加入董事會以填補空缺,負責領導董事會任命的程序,並物色及提名適當的人選交由董事會批准及任命。提名委員會亦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成員,持續留意本集團領導層的需要,確保本集團在市場上的持續競爭力。Tan Sri Dato’ Nik Hashim 為提名委員會的主席,其餘成員包括廖國邦及李茂銘。


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作為總務管理委員會運作,獲董事會全面授權,管理日常營運事宜,以確保本公司能有效率地作出決策,讓本公司在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掌握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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